从南康区政府官网了解到,房屋分割的事项及流程
一、申办材料:
(1)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关系证明;
(2)分割协议书或有关法律文书、公证书;
(3)属国有资产的的需国资局批文、上级主管部门文件、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受委人身份证明;
(4)原房产证。
二、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出具成交确认单。
(由不动产一站式窗口受理,资料内部流转)
三、承办机构:
南康区市民服务中心五楼房管窗口
四、办理时间:
上午 8:30—12:00 下午2:30—6:00(春夏秋季)2:30—5:30(冬季)
五、办理地点:
南康区市民服务中心五楼房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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