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赣州市南康区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解读!
  • 资讯类型:政策法规  /  发布时间:2019-06-06  /  浏览:3700 次  /  

来源:南康区信息公开


一、农村危房改造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十九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工作要求,精准认定对象,加大财政投入,强化工作举措,扎实推进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努力完成脱贫攻坚中住房安全保障重要任务,为圆满完成全省“五年决战同步小康”战略部署奠定坚实基础。

二、农村危房改造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农村危房改造应遵循四个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二是坚持对象精准、重点突出。三是坚持因地制宜、经济节约。四是坚持资源整合、提升成效。

三、农村危房改造的范围是什么?
答:农村危房改造范围为全区农村地区。各地城市开发边界范围内原则上不得安排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风景名胜区要按照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职能及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四、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有哪些?
答: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必须是户口为农村地区、家庭经济困难、住房困难的居民。主要包括农村“四类重点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一般困难户,以及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军队退役、工矿区、农垦区、林垦区等特困人员。对无经济能力或无劳动能力的危房户或无房户,且确实需要政府兜底解决住房保障的特困人群,采取如“交钥匙”工程、盘活利用集体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切实可行的多种措施,实施住房兜底保障,帮助特别困难农户解决安居问题。

五、什么是危房户、无房户?
答:危房户是指农村住房经技术鉴定为C、D级危房、且无其他自有房屋的农户(D级为整栋危房,C级为局部危房)。无房户指无自有房屋可居住的农户。无房情况由农户自报、“三榜公示”、房管部门核查等多项措施相结合认定。

六、如何鉴定C级和D级危旧土坯房?
答:C级危旧土坯房主要是指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D级危旧土坯房主要是指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随时可能丧失稳定性和承载能力,构成整栋危房。房屋危险程度由有房屋安全鉴定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鉴定、或由县级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工作人员上门入户认定,并填写《江西省农村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表》相关内容。

七、C级、D级危旧土坯房如何处理?
答:鉴定为C级危房的农村危旧土坯房必须进行维修加固,若C级危房进行拆旧建新的,不得享受补助;鉴定为D级危房的农村危旧土坯房应进行拆旧建新。

八、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标准有哪些?
答:(1)四类重点对象:
①新建房屋补助标准: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每户补助2.2万元;对属于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每户补助2万元。
②对属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可按区委农工部维修加固进行维修;对不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维修加固房屋补助标准:每户补助5000元。
(2)一般困难户:指人均收入低于国家贫困线1.5倍贫困户,2017年起一般困难户危房改造中央、省不再安排补助资金,由各地自行安排资金组织实施,且原则上以维修加固为主。

九、农村危房改造建房面积的标准是什么?
答:经鉴定为D级危房且有一定经济条件的贫困户,在严格审查、符合规划等条件的前提下,允许拆旧建新。新建房屋建筑面积和占地面积不得超过相关规定。凡属于建房层数超三层、房屋建筑面积超过350平方米等“超高、超大”情况的,不得享受补助政策,并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十、农村危旧土坯房维修加固后应达到的标准是什么?
答:(1)瓦面完整无渗漏,房樑稳固无霉变;(2)墙体垂直牢固无影响整栋房屋安全的裂缝,墙体按照客家风格进行装饰;(3)房屋地基完整牢固,无塌陷破损;(4)阶沿实施硬化,水沟浆砌畅通;(5)室内地面硬化。

十一、新建房屋选址应注意什么?
答:新建房屋选址应选择稳定基岩,坚硬土,开阔平坦、密实、硬度均匀稳定的有利地段建房。注意避开洪水淹没、滑坡、山洪、泥石流、地震断裂带等地质灾害多发地段,避开各类地下资源采空区和重度污染区,不占用耕地,符合有关规划要求。

十二、“一户一宅”的定义是什么?
答: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十三、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如何申请,应提供哪些材料?
答: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和承诺书,并按类分别提供户籍证明、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证、低保金领取证、二代残疾人证明等材料。

十四、农村危房改造审批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各乡镇(街道)在农民服务中心设立农村危房改造报批窗口,集中受理。由乡镇(街道)分批向国土、规划等相关职能部门报送,简化审批程序,实行部门联审联批,免收审批费用和工本费。

十五、农村危房改造公示的内容有哪些?
答: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贫困类别、家庭人口、家庭收入情况、家庭住房情况及乡镇(街道)、区两级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797-6642619)。优先安排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农村危房改造。每次公示的时间为一周,即七天。

十六、如何组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验收?
答:各乡(镇、街道)根据改造进展情况,在农户危旧土坯房改造竣工后,分期分批及时组织自查验收,在乡镇初验合格后向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复验申请。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乡(镇、街道)提交的整体验收申请书,组织成员单位进行房屋竣工复验。

十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下拨方式是什么?
答:根据乡级初验和区级复验合格情况,由区农房办申请财政按照补助标准,通过“惠农一卡通”将补助资金及时拨付给农户。具体拨付方式是:(1)对鉴定为C级危旧农村土坯房维修加固的,竣工经乡镇初验和区级复验合格后按补助标准一次性拨付给农户;(2)对鉴定为D级危旧土坯房的,必须在拆除原危旧土坯房的前提下,新建房屋竣工经乡镇初验和区级复验合格后一次性拨付补助资金。

十八、农村保障房实施对象有那些?
答:无经济能力,无劳动能力,且确实需要政府兜底解决住房保障的危房户或无房户。主要包括:农村“四类重点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以及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军队退役、工矿区、农垦区、林垦区等特困人员。

十九、农村保障房安置模式有那些?
答:农村保障房建设采取三种安置模式:一是在圩镇、中心村集中新建保障房安置;二是在村小组相对集中或分散新建保障房安置;三是通过盘活置换方式,采取购买闲置的安全农房或对闲置校舍、厂房、村部等房屋修缮改造进行安置。

二十、农村保障房的面积标准是什么?
答:2017年标准:家庭人口在1-2人的,每户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35平方米左右;家庭人口在3-4人的,每户住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60平方米;家庭人在5人以上的,每户住房建筑面积原则按人均15平方米建房。上述面积中,家庭人口属于两代人合居的,住房面积可适当增加5平方米左右;家庭人口属于三代人合居的,住房面积可适当增加10平方米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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