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康区减税降费政策来啦,车库车位登记费按住宅类每件80元收取!
  • 资讯类型:政策法规  /  发布时间:2019-09-07  /  浏览:2872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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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南康区财税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减税服务效率,确保增值税税率下调、普惠性小微企业税收减免优惠、实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政策迅速落地,确保应减尽减。一至七月所属期已减税1.83亿元,其中:2019年新出台的减税政策累积减税10.95亿元,2018年减税政策在2019年的翘尾减税0.74亿元,进一步减轻了企业负担,激发企业活力。

南康区级减税降费政策(共9条)

1.政策内容:降低土地挂牌交易成本。工业用地出让的,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下调至20%。

政策依据: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康府发〔2018〕3号)

责任部门:区自然资源分局、区财政局;咨询电话:0797-6616506(区自然资源分局)、0797-6611195(区财政局)

 2.政策内容:工业园区内或城市规划区外新办投资工业企业,除综合配套建筑以外的企业厂房等生产性建设,市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免,服务性收费按收费标准的下限减半征收。

政策依据:康字〔2013〕5号

责任部门:区自然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财政局;咨询电话:0797-6616506(区自然资源分局)、0797-6641768(区住建局)、0797-6795391(区城管局)、0797-6612326(区财政局)

3.政策内容:凡工业用地改建为标准厂房的,所涉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全免,政府部门所属服务性收费减半收取。

政策依据:康府办字〔2017〕116号

责任部门:区自然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财政局;咨询电话:0797-6616506(区自然资源分局)、0797-6641768(区住建局)、0797-6795391(区城管局)、0797-6612326(区财政局)

4.政策内容:自2017年3月8日起,实施家具产业“个转企、小升规”一次性奖励兑现,对达到规上标准的家具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经省级以上部门核准的,再追加7万元省、市奖励,让入规企业降低入规成本。

政策依据:《关于家具产业“个转企、小升规”》财税奖励兑现办法的通知》(康转企升规字〔2017〕1号)

责任部门:区民企局、区“转企升规办”;咨询电话:0797-6633036(区民企局)、0797-6605626(区“转企升规办”)

5.政策内容:自2017年3月8日起,实施家具产业“个转企、小升规”小微企业服务券兑现,设立面值5000元的企业服务券,一次性发放给达到规上标准的企业,用于购买中介服务,降低企业的财务成本。

政策依据:《关于家具产业“个转企、小升规”》财税奖励兑现办法的通知》(康转企升规字〔2017〕1号)

责任部门:区民企局、区“转企升规办”;咨询电话:0797-6633036(区民企局)、0797-6605626(区“转企升规办”) 

6.政策内容:自2019年5月1日起,在我局按用人单位缴费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其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执行至2020年4月30日。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9〕27号)、《关于落实继续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市医保办字〔2019〕5号)

责任部门:区医保局;咨询电话:0797-6625029(区医保局) 

7.政策内容:开展电力用户与电厂直接交易试点,在全省统一部署下,2016年直接交易电量规模有一定突破。探索工业园区合格企业整体实施直接交易。

政策依据:《中共赣州市南康区委、南康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的通知》康字〔2016〕18号

责任部门:区发改委、区供电公司、南康经开区管委会;咨询电话:0797-6605193(区发改委)、0797-6612251(区供电公司)、0797-6567303(南康经开区管委会) 

8.政策内容:自2019年7月1日起减免以下不动产登记费:

(一)对下列情形免征不动产登记费:1、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更正登记的;2、申请办理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或林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3、申请办理耕地、草地、水域、滩涂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

(二)对申请办理车库、车位、储藏室不动产登记,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不动产登记费由原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550元,减按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80元收取。

政策依据:《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

责任部门: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不动产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797-6605135(区发改委)、0797-6611411(区财政局)、0797-6627187(区不动产管理中心窗口)

9.政策内容:2019年7月1日起,降低出入境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一)因私普通护照收费标准,由160元/本降为120元/本。(二)往来港澳通行证件收费标准,由80元/张降为60元/张。(三)其他收费项目,按现行标准执行。

政策依据:《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914号)

责任部门: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公安局;咨询电话:0797-6611411(区财政局)、0797-6605193(区发改委)、0797-6623780(公安窗口)

市级减税降费政策(共4条)

1.政策内容:2014年7月25日起,实施小微信贷通融资工作,财政以保证金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贷款企业无需提供抵押和担保,贷款利率上浮不超过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政策依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小微信贷通”试行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发〔2013〕27号)

责任部门:区民企局、区财政局;咨询电话:0797-6633036(区民企局)、0797-6614036(区财政局)

2.政策内容:2016年1月20日起,实施创业信贷通融资工作,财政以保证金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贷款企业无需提供抵押和担保,贷款利率上浮不超过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加大财政资金对创新创业的支持力度。

政策依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创业信贷通”试行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发〔2015〕53号)

责任部门:区民企局、区财政局、区市监局;咨询电话:0797-6633036(区民企局)、0797-6614036(区财政局)、0797-6612063(区市监局)

3.政策内容:加强对土地开发使用的监控,出台鼓励盘活闲置地优惠政策,缓解土地供需矛盾,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在符合规定的最低限比例的前提下,适当下调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比例。

政策依据:中共赣州市委、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的通知》(赣市字〔2016〕8号)

责任部门:区自然资源分局、区财政局;咨询电话:0797-6616506(区自然资源分局)、0797-6611195(区财政局)

4.政策内容: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各行业交易服务费按50%收取。

政策依据:中共赣州市委、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的通知》(赣市字〔2016〕8号)

责任部门: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咨询电话:0797-6616506(区自然资源分局)、0797-6605340(区发改委)、0797-6616210(区财政局)、0797-6642565(区住建局) 

资料整理来源:南康区政府官网、南康区市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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