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塘乡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十八塘乡楼下村返迁房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发[2016]18号、《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和康府办字[2019]1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规划要求实施南康区十八塘乡楼下村返迁房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019-360703-47-01-024843)。
二、建设地点:十八塘乡楼下村。
三、建设内容和规模:建设8套返迁房及附属设施,每套占地面积90平方米,二层半高。新建外排水沟长80米,宽0.8米,高2米;新建内排水沟长180米。配套绿化、路灯、深水井。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95万元,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
五、招标组织形式与方式:详见附表《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六、项目建设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
七、请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区住建局加强监管。
八、请据此做好项目相关审批手续。
2019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