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康区2020年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出台啦!
  • 资讯类型:政策法规  /  发布时间:2020-08-02  /  浏览:5819 次  /  

日前,赣州市南康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印发了《赣州市南康区2020年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2020年全区义务教育招生秩序。

2020年南康区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如何实施?让我们一起来全面了解下吧。


入学原则

关键词1:依法入学。凡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具有南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当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提供区级以上医院的疾病诊断证明)需要延缓入学的,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报属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交区教科体局备案。

关键词2:按学区入学。按照《赣州市南康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办法》,以户籍、房产为学区生源认定要素,按学区划片招生,分类、有序接收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

关键词3:班额控制。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从严控制起始年级班额,原则上小学一年级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七年级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落实学位预警机制,结合区域生源数量和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置符合条件的其它生源到学位相对宽松的学校就读,确保义务教育班额逐年下降。


学区生源认定

关键词:依法保障

以持有对应学区范围内的户籍或家庭房产(含廉租房、公租房)为认定要素,适龄儿童、少年在规定时间携带规定资料,到所属学区学校申请入学。

第一类:有学区户籍且家庭有学区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

1.房产为父母所有的,需提交家庭户口簿和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到房产所在学区学校申请入学;

2.房产为祖父母(外祖父母)所有的,其户籍与父母及祖父母(外祖父母)登记在同一本户口簿,三代同住,且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无其它房产,需提交家庭户口簿和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到房产所在学区学校申请入学。


第二类:有学区户籍,但家庭无学区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

需提交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学区学校申请入学。


第三类:无学区户籍,但家庭有学区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

需提交家庭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到房产所在学区学校申请入学。


第四类:廉租房、公租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住户适龄儿童、少年。

需提交家庭户口簿、与区住房保障中心或扶贫办签订的廉租房、公租房或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租住合同等,到现居住的廉(公)租房、安置房所在学区学校申请入学。


其他生源认定

关键词:统筹安排

在满足学区生源入学需求的基础上,如有学位剩余,则对申请入学的其他生源,分类别、按顺序予以接收。入学相关资料必须真实,如提供虚假证件的,提请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一)高层次引进人才、现役军人及综合救援性人员、新冠肺炎防疫一线医护人员、烈士子女

1.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执行《赣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赣市教基字〔2018〕87号)规定,提供高层次引进人才的凭证材料或证明、家庭户口簿、现居住地凭证,到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申请入学。

2.现役军人及综合救援性人员子女提供父亲或母亲服现役证明(军官证、士官证)或工作证、家庭户口簿、现居住地凭证,到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申请入学。

3.新冠肺炎防疫一线医护人员(由区卫健委会同区教科体局拟定,公示无异议后报省卫健委、省教育厅备案的人员)子女提供家庭户口簿、现居住地凭证,到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申请入学。

4.烈士子女提供亲属的烈士证、家庭户口簿、现居住地凭证,到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申请入学。


(二)未购房或未建房的拆迁家庭适龄儿童、少年

1.城区拆迁家庭子女,需提交街道办事处或南水开发办以公函形式出具的拆迁证明、家庭户口簿、拆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到指定学校申请入学;也可由街道办事处、南水开发办统一收集相关材料,出具公函,到区教科体局开具“入学通知书”,到指定学校申请入学。

2.在乡(镇)实施的区级及以上重点项目涉及的拆迁家庭子女,由当地乡(镇)政府统一收集拆迁证明、家庭户口簿、拆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出具公函,到区教科体局开具“入学通知书”,到指定学校申请入学。


(三)特殊情况适龄儿童、少年

1.父母双亡,投亲靠友由其他法定监护人监护的适龄儿童、少年,提交孤儿凭证、法定监护凭证、现居住凭证;

2.父母支边、援外,系流动性工作或父母患严重疾病无法抚养,需寄居在直系亲属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提交父母支边、援外凭证或无监护能力凭证、现居住凭证;

3.父母系外地驻市、区机构(单位)且居住地在我区的工作人员,需随父母生活在一起的适龄儿童、少年,提交户口簿、父母工作和居住凭证。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现居住地址到住所所在区域相对就近申请入学,若住所所在区域及周边的学校学位不足,则调剂到第五小学(含下属村小)、赞贤小学(含下属村小)、莲花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等学校入学。不接受调剂者,视为放弃在城区学校入学资格。


(四)随迁子女

1.经商类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交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居住证、固定住所有效证明(租住房屋产权证、住房租赁合同)等凭据,到住所所在区域相对就近申请入学。

2.务工类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交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务工的合法用工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居住证、固定住所有效证明(租住房屋产权证、住房租赁合同)等凭据,到住所所在区域相对就近申请入学。

若住所所在区域及周边的学校学位不足,则调剂到第五小学(含下属村小)、赞贤小学(含下属村小)、莲花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等学校入学。不接受调剂者,视为放弃在城区学校入学资格。


工作安排

关键词:规范有序

(一)发布学位预警

区教科体局通过公众号向社会发布2020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学位预警,告知学位紧张的城区初中、城区小学名单,引导家长尽早打算,合理进行选择,符合条件的城区非学区生源尽量到第五小学、赞贤小学、莲花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等学位相对宽松的学校申请入学或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农村学校要重点宣传城区户籍和城区房产是到城区入学的依据,要将城区班额大、初中升高中均衡录取竞争激烈等情况告知家长,引导家长转变观念,选择到班额较小的农村学校入学。


(二)城区学校入学安排

1.新生入学报名。8月26-27日,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新生持户口簿及相应生源类别认定凭证,根据学区划分和生源认定办法到相应学校递交入学申请。城区学校根据招生规模,分阶段、按类别依次对符合入学资格的学生进行报名注册。

2.核对新生信息。8月28-29日,城区学校核对新生信息,并进行汇总、上报。对重复报名,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等情况的学生,取消当年城区入学资格,退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3.其它年级入学安排。8月30日,小学二、三年级学生及初中八年级学生报到注册;8月31日,小学四、五、六年级学生及初中九年级学生报到注册。 


(三)农村学校入学安排

8月30-31日,由学校组织入学。学位紧张的农村学校,也可根据实际,参考城区学校实行分批次组织申请入学。

对2020年义务教育入学工作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电话咨询。

区教科体局入学咨询电话:0797-6792313,

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来源:南康教科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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