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康部分学区范围调整了,包括实验小学和南康一小,南康五中、六中和南康十中,请知悉!
- 资讯类型:政策法规 / 发布时间:2019-08-21 / 浏览:17241 次 /
- 2019-08-21 更新 投诉举报
关于调整南康部分学区范围的通知
南康各乡(镇、街道、片)中学、中心小学,区属学校:
根据我们南康区城区人口分布变化、教育资源现状,以及《赣州市南康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办法》(康教字〔2017〕55号)精神,现将南康第五中学、第六中学、第十中学、实验小学、第一小学部分学区范围调整如下:
一、调整实验小学与第一小学部分学区事项
1.南康芙蓉大道—东山公园西南大门—东山公园文峰塔—东山公园东大门—东山南路—蓝田大道—芙蓉大道范围内的居民子女均可选择到第一小学或实验小学就读。
2.实验小学、第一小学学区其它区域维持不变。
二、调整第五中学与第十中学部分学区事项
1.芙蓉大道—东山公园西南大门—东山公园文峰塔—东山公园东大门—东山南路—蓝田大道—芙蓉大道范围内的居民子女均可选择到第五中学或第十中学就读。
2.第五中学、第十中学区其它区域维持不变。
三、调整第六中学与第十中学部分学区事项
1.芙蓉大道—东山公园西南大门—东山公园文峰塔—东山公园东大门—东山南路—泰康东路—芙蓉大道范围内的居民子女均可选择到第六中学或第十中学就读。
2.第六中学、第十中学区其它区域维持不变。
本次调整适用于南康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新生。其它事项按《赣州市南康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办法》(康教字〔2017〕55号)规定执行。
赣州市南康区教育科技体育局
2019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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