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康一大批项目获批复!包括龙岭镇大塘下安置点、横市镇高速出口连接桥工程、第三幼儿园等等!
  • 资讯类型:城市规划  /  发布时间:2019-11-05  /  浏览:3805 次  /  

康发改投资审字2019〕193

关于南康区龙岭镇大塘下安置点及周边附属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龙岭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龙岭镇大塘下安置点及周边附属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发[2016]18号、《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和康府办字[2019]1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规划要求实施南康区龙岭镇大塘下安置点及周边附属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019-360703-78-01-023269)。

二、建设地点:龙岭镇大塘下安置点及周边。

三、建设内容和规模:消防道地面硬化752.7㎡;余坪硬化615.9㎡;砌筑挡土墙46.1米,路面硬化845㎡;配套增设污水篦子3个、井盖3个等。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98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拨款。

五、招标组织形式与方式:详见附表《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六、项目建设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

七、请据此做好项目相关审批手续。


康发改交通审字2019〕192


关于南康区赤土畲族乡十里村大坑山通组桥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赤土畲族乡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赤土畲族乡十里村大坑山通组桥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发[2016]18号、《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和康府办字[2019]1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规划要求实施南康区赤土畲族乡十里村大坑山通组桥新建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019-360703-54-01-022597)。

二、建设地点:赤土畲族乡十里村。

三、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桥长5米,宽5米,搭板长5米。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5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康交字[2019]95号)

五、招标组织形式与方式:详见附表《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六、项目建设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

七、请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区交通局加强监管。

八、请据此做好项目相关审批手续。 

康发改交通审字2019〕191

关于南康区横市镇高速出口连接桥工程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横市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横市镇高速出口连接桥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发[2016]18号、《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和康府办字[2019]1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规划要求实施南康区横市镇高速出口连接桥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019-360703-48-01-020569)。

二、建设地点:横市镇增坑村。

三、建设内容和规模:在横市镇增坑村高速出口与滨河大道交接处新建一座长17米,净跨8米,宽9米的桥梁。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20万元,资金来源为乡镇自筹。

五、招标组织形式与方式:详见附表《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六、项目建设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

七、请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区交通局加强监管。

八、请据此做好项目相关审批手续。

康发改投资审字2019〕185


关于南康区龙岭镇赣州港对面新农村建设点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龙岭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龙岭镇赣州港对面新农村建设点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发[2016]18号、《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和康府办字[2019]1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规划要求实施南康区龙岭镇赣州港对面新农村建设点基础设施改造升级项目(项目代码:2019-360703-78-01-024234)。

二、建设地点:龙岭镇赣州港对面新农村建设点。

三、建设内容和规模:余坪硬化516.4㎡;新建排水沟139米;改建排水沟5.05㎡。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2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拨款。

五、招标组织形式与方式:详见附表《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六、项目建设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

  七、请据此做好项目相关审批手续。

康发改社会审字2019〕142


关于南康区第三幼儿园(塔垇幼儿园)东北边挡土墙护坡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区教育科技体育局: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南康区第三幼儿园(塔垇幼儿园)东北边挡土墙护坡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发[2016]18号、赣市府办发[2015]54号、康府办字[2018]116号和康府办字[2019]1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规划要求实施南康区第三幼儿园(塔垇幼儿园)东北边挡土墙护坡工程。(项目代码:2019-360703-83-01-016484)

二、建设地点:南康区第三幼儿园(塔垇幼儿园)东北面、南水新区塔垇农贸市场东面。

三、建设内容和规模:该项目建挡土墙高5米,基础底宽3.5米,长55米,共计935立方米;护坡高6米,厚0.3米,长55米,共计140.85立方米。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60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统筹。

五、招标组织形式与方式:详见附表《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六、项目建设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

七、请项目所在地南水开发区加强监管。

八、请据此做好项目相关审批手续。


资料整理来源:南康区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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