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康区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南康籍高考生。
  • 资讯类型:政策法规  /  发布时间:2020-07-19  /  浏览:2736 次  /  

一、贷款资格

1. 参加高考并考取在学的南康籍学生;

      2.共同借款人为借款学生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与借款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一致;共同借款人非父母,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


二、贷款金额

1. 全日制本科、专科最高8000元/年;

      2. 全日制研究生最高12000元/年。


三、贷款流程

1、首次申贷流程

      (1)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完成注册、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通过预申请的同学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即可;

      (3)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要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相关内容必须真实填写,如有虚假,要承担相应责任;

      (4)携带申贷材料(学生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前往各受理点办理手续;

      (5)持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资助中心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首次贷款需学生本人及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受理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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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续贷流程

       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网址:https://sls.cdb.com.cn/)并登录个人账户→录入申请信息→填写续贷声明→导出《申请表》并签字→上传申贷材料→贷前审查→签订电子合同→高校录入电子回执。

      今年,续贷学生可选择“在线签订合同”或者“县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并可以根据需要对签订合同方式进行调整。为确保续贷流程顺利进行,续贷申请前,需要对手机号进行验证。“在线签订合同”的需在续贷过程中使用手机在支付宝APP上进行身份认证。签订合同后,系统将向学生发送回执验证短信。学生通过回执验证短信完成回执录入的,高校可以不要求其提供纸质受理证明。

      (所有续贷学生不需要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四、温馨提醒

1.续贷大学生建议错开8月16至9月1日高峰期现场贷款;

      2.注意如实填报防疫信息并按要求做好相关防疫工作。


来源:南康区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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